1、研習對象
(一)指定調訓對象:本市各國民小學現職教師(專任教師、
代理教師、代課教師、儲備教師、兼任教師等均屬
之),尚未取得本研習相關培訓課程認證者(109年4月
20日前已修習完成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補救教學師
資研習課程者,視同具有學習扶助教學人員資格)。
(二)鼓勵參加對象:欲增進補救教學知能之教師。
2、研習日期
(一)第1期(國語):112年11月8日(星期三)、11月10日(星期五),共8小時。
(二)第2期(數學):112年11月14日(星期二)、11月17日(星期五),共8小時。
(三)第3期(英語):112年11月20日(星期一)、11月23日(星期四),共8小時。
3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10月30日(星期一)止。
4、研習地點:臺北市萬華區老松國民小學北棟一樓大辦公室
(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64號),研習地點不提供停車位,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。
5、本研習內容含系統操作及討論,請準備筆電(或平板、手
機)設備,並事先向學校確認「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系統」的個人帳號與密碼已開通,俾便進行相關課程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