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112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
說明:
一、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局112年8月8日召開「臺北市學生創意戲劇比賽111學年度檢討會暨112學年度籌備會議」決議辦理。
二、報名規定
(一)本比賽採網路登記,學校核章後再送件至承辦學校辦理報名。
(二)網路登記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時間:自112年9月1日(星期五)9時起至112年9月11日(星期一)23時59分止。
(三)收件
1、參賽高中職(含)以下學校於112年9月15日(星期五)16時前,透過掛號郵寄或指派專人親自送達本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(116074臺北市文山區福興路2號)。
2、為維護比賽之公平公正,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資料不完整,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,經本局查證係學校行政疏失屬實,將檢討學校相關人員行政責任。
(四)112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場地為中山區長安國小,偶戲類比賽場地以6公尺*5公尺為原則,舞臺劇類比賽舞臺尺寸以空臺為主;領隊會議時間訂於112年11月7日(星期二)辦理將另函通知,參與人員核予公假派代。
三、實施計畫修正重點略說如下
(一)第9點第4項演出時間限制:達20分鐘按長鈴2次提醒(每次間隔15秒鐘),仍未結束演出者(完全離開該類組規定之舞臺範圍),至演出時間達20分30秒起,依規定扣分。
(二)第10點第3項參加全國決賽遞補方式
1、第1順位:各區第1名隊伍。
2、倘比賽項目該區該組無參賽者:由市賽該項目成績達80分以上同類組、同學層、其他區隊伍,依市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。
3、倘第1名放棄參賽:由市賽該項目成績達80分以上同類組、同學層、全市不分區隊伍,依市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