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112學年度仍擇部分類組試辦決賽現場創作,其類組組別及簡章,擇期另行公告。
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,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 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, 詳閱要點參賽規則,瞭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、抄襲、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。
實施要點可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 連結位址 之最新消息或「實施要點」專區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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