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(音樂、美術及舞蹈)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
一、報名資格: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及國民 中學七年級學生(招生學校及各校名額請詳閱簡章)。
二、請依下列報名時間於本市國中小藝才班鑑定報名系統 (連結位址)
報名: (一)音樂班:114年3月17日(星期一)至3月21日(星期 五)
(二)美術班及舞蹈班:114年3月24日(星期一)至3月28日 (星期五)
詳情請參閱附件鑑定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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