端午節即將屆至,餽贈、邀宴情形較為頻繁,請恪遵「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規定,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受贈財物、飲宴應酬、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,應依規定確實報備登錄,並避免酒駕、出入不正當場所之違法違紀行為,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,及共同守護機關廉潔形象。
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,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「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」(連結位址)等教學資源,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。
※受贈財物應登記 飲宴應酬不考慮※
※廉政倫理莫忘記 知會政風免爭議※
※相關連結(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系列短片(關說篇、不當場所篇、應酬篇、送禮篇)國語版) 連結位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