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下稱國教署)113年4月23
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990號函辦理。
二、國教署為培養學校教師具備媒體素養知能,發展中小學媒
體素養教育之教學模組及教材教案,透過備課、觀課及議
課精進發展媒體素養校訂課程,並以區域推廣模式分享及
協助他校發展媒體素養教育課程,爰辦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旨揭計畫以3年為期,由國教署一次核定,分年辦理,請有
意願申請之學校,詳閱附件計畫,並於113年5月28日(星
期二)前,檢附申請書電子檔:
(一)國小:免備文將電子檔寄送予國小教育科許峻偉科員,
電子信箱:edu_pe.38@gov.taipei,聯絡電話:(02)
27208889轉分機6371。
(三)電子檔請將「核章後」計畫申請書「彩色掃描」為1個
PDF檔,並同時寄送PDF檔及可編輯檔,俾利編輯。
四、本案倘有相關疑義,請逕洽國教署委辦團隊國立臺灣大學
(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)專案助理陳小姐或藍小姐,
電話:(02)33663366轉分機5578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