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為配合教育部十二年國教總綱,利用課程研發及教學實踐
方式,發展課程實施策略,並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
制,本局委請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(下稱教專中
心)規劃旨揭計畫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透過備課、觀課、議課歷程,建構跨領域社群
課程研發及教學實踐,並藉由推動教師專業成長課程與認
證活動,以精緻教師專業成長及專業素養,實施方式說明
如下:
(一)請依限至「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」
(連結位址)提出申請,詳見
實施計畫,另操作指引可於平臺最新消息處下載〔(首
頁/最新消息/03.04操作指引下載/教師專業學習社群/
(社群申請請見)校長暨教師 社群/(學校行政操作請
見)學校-社群)〕。
(二)本案補助每社群每學年上限新臺幣(以下同)1萬2,000
元,每校補助上限為3萬6,000元(含鐘點費、外聘諮詢
費、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、講座交通費、印刷費、教材教
具費、膳費及其他(雜支)等項目),補助經費由學校
統籌運用與分配,經費執行期程為113年8月1日(星期
四)起至114年6月20日(星期五)止。
三、本案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
綜合規劃組府雅琦專案教師,電話:(02)2885 5491分機
819,電子信箱:t00679@mail.jtes.tp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