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 勵,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, 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,增加社會競爭力,特研訂 旨揭計畫。
二、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:
(一)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: 1、報名期間:自113年2月22日至113年3月22日於新住民 及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系統(以下簡稱本系 統,網址:連結位址)完成線 上申請,並自系統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(務請 簽名)、申請清冊後,併附相關佐證資料,於113年3月29日前,郵寄至本署(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 號)彙辦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 2、獲獎名單公告:預計113年5月底。
(二)申請對象:新住民及子女。核發獎項及金額:核發獎 項: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、總統教育獎勵 金、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(助)學金與新住民證 照獎勵金。
(三)核發金額:視申請獎項核予2,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 (勵)學金。
(四)報名方式: 1、申請「總統教育獎勵金」、「特殊才能獎勵金」、 「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」及「新住民及子女清寒 助學金」者,均須由「現就讀學校」至本系統申請。 2、申請「新住民證照獎勵金」者,須由「申請人」至本 系統申請。
本系統於113年2月22日至113年3月22日開放受理報名,惠 請協助周知,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子女踴躍報名,並依 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。 四、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,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 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洽詢下列專線:
(一)報名作業諮詢專線:(02)2388-9393分機2604、2605、 2606、2548、2549及2579。 (二)系統操作服務專線:(04)2326-5200分機223、587、 212、399、357及316。